不满强迫离职男子盗原单位
吴某所在的单位换了新领导后要将吴某辞退,而吴某认为自己一直以来干得不错。虽然不想离职,但吴某无奈与原单位签了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原单位一次性给了吴某1.6万元补偿。
吴某离职后,心中一直不满,就想通过偷原单位东西的方式实施报复。2012年12月,吴某先是以打印个人简历的名义从原单位同事刘某手中借得原单位的钥匙,然后在第二天早上单位人员上班之前,趁四下无人拿着钥匙打开了公司的大门,来到了单位的办公室。吴某之前打开过单位保险柜,记得保险柜密码,随后吴某将保险柜内的3600元人民币、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保登记证、收据、交接清单、他的辞职报告和公司记账凭证等物品拿走。
日前,吴某被警方抓获归案,对上述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海淀检察院以盗窃罪对其审查起诉。
原标题:不满强迫离职男子盗原单位
原文链接:http://news.youth.cn/jsxw/201402/t20140215_4669093.htm
稿源:中国青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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